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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西县中医院视光中心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 2026-06-04 10:19:04

(岳西县中医院视光中心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按本公告要求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6年6月17日16点0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PZB2026-06-02

项目名称:岳西县中医院视光中心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需求:详见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是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6月4日至2026年6月16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岳西县天堂镇滨河东路101号)

联系人:杨女士15955688787

售价:400元/份。

四、响应文件提交、开启

截止时间:2026年6月17日16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岳西县天堂镇滨河东路101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岳西县中医院

地    址:岳西县天堂镇老街路36号

联系方式:1894946356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 合普项目管理咨询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 岳西县天堂镇滨河东路101号  

联 系 人: 杨女士

联系方式:15955688787

 

 

附件:采购需求

采购需求

本项目采购标的所属行业:其他未列明行业

一、商务要求

二、服务要求一览表

(一)本项目位于岳西县中医院大门右侧门卫室,使用面积约 60平方米。服务范围包括独立开展经营各类眼镜及相关产品销售及售后,不得从事眼科医疗(含治疗)活动。

(二)视光中心建设改造(响应人自行现场勘察)

1、总体要求:

视光中心建设改造须满足岳西县中医院整要求,装修施工方案须报采购人审核后施工。其他改造项目请响应人自行现场勘察核实,相应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所有本项目所需的设施设备均由成交供应商提供。 

2、建设改造要求:

(1)视光中心所有建设改造及日常维修费用由成交人承担,并按照采购人要求的改造计划按时完成。全部建设改造需在合同签订后1个月内施工结束。法律法规要求建设改造具有相关资质的,成交人如不具有,须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相关建设改造工程,合同履约前,采购人有权要求成交人提供相应资质材料进行查验。

(2)建设改造需通过采购人组织的验收。

(3)合同履约期内,视光中心所有相关配套设施设备和物品由成交人配备到位,相应的产权归成交人所有,使用期间设备维修、维保等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注:采购人视光中心具体现状及相关设置建设重点、难点等,以响应人实地探勘为准。

(三)视光中心运营要求

1、成交人负责眼科视光中心建设及运营服务,收取配镜费用。承担场地改造;设备配备、管理和维修;提供相应的管理服务人员;配合医院做好其他关联工作。

2、运营产生的水电、税金、宣传营销等相关费用由成交人承担。

3、成交人对在经营期间发生在视光中心范围内的一切安全事件(包括配镜事故及盗窃等)承担全部责任及所雇佣人员的意外伤害事件的处理及赔偿,涉及到的以上事项均与采购人无关。

4、成交人遵守物价等相关部门关于配镜的相关规定及核准的收费标准,如违规经营被处罚,成交人应承担全部责任及支付罚款等费用。

5、成交人自行购买配镜等所需的发票及代缴发票税。

6、成交人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及医院的相关管理规定(卫生要求、安保要求、环境要求、迎检要求等)。

7、成交人对来院行动不便人员提供帮扶等爱心服务。

8、成交人负责眼科视光中心区域的保洁和配镜持序维护工作。

9、成交人应配合医院接受各类检查和纠纷处理。

10、成交人在经营中介绍、宣传、推广等活动不得以采购人名义或误导等形式,让他人产生误解方式。经营中成交人必须明确标识自己,以示与采购人之区别。若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失,成交人承担全部法律责任,并赔偿采购人维权实际支出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保全、律师等费用)。

三、报价要求

 1、本项目经营期限为3年,所有涉及医疗诊断的费用医院收取。另外,医院按营业额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房租、指导服务费,本项目最高投标费率为固定费率,第一年为70%。第二年、第三年均为60%。响应人报价时以固定费率形式进行报价,不得更改,否则为无效报价。所报费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中标后成交人向采购人实际支付的房租、指导服务费按照营业额×(1-报价费率),结果不保留小数,按四舍五入,保留到个位数。 例:如每月营业额10000元,报价费率为70%,则医院收取房租、指导服务费为:10000元×(1-70%)=3000元。

2、本项目所有为完成本项目服务内容而产生的人员工资、管理费用、税费、水电费等全部费用均由成交人承担,按相关规定向就诊人提供角膜塑形镜、框架镜及其辅助配套产品并提供产品售后服务并收取相关费用。因配镜收入受多方面因素影响,无法准确预估,响应人应自行踏勘现场、自行测算成本费用及配镜服务盈利能力,综合考虑包括政策性原因在内的各种可能影响收入的因素谨慎报价,并自行承担投标风险。

3、成交人应考虑合同期内政策性费用调整的风险,应考虑岳西县最低工资标准上调等风险,履约期限内不得以最低工资标准上调以及物价指数上涨等理由延期支付管理费。

四、其他要求

1、响应人应自行踏勘现场、了解相关收费政策、测算相关建设改造运营费用及预期收益,成交后须严格按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内容履约,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服务、降低服务标准或拖欠管理费等,否则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服务并报相关监管部门,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及后果均由成交人承担,响应人须充分考虑投标风险。

2、成交人为本项目配备的产品如涉及医疗器械,须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合同签订后,由采购人进行核查。

3、采购人配合成交人办理开展业务所需各项证照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五、 考核标准

每年由采购人进行考评,提供满意度调查表两份(见下表):分值≥90分为优良;分值≥80分为及格;年考核不及格的不续签下年度合同。

考核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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